《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监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行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6月8日公布,自2013年6月9日起实施,为更好的理解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升东陈饲料公司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提倡“低碳”办公理念,积极推行节约型企业管理模式,8月6日,东城饲料公司委派行政办公室马飞参加了渭南市环保局及司法局联合举办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培训班,借此契机,公司组织举办了“低碳办公 节约资源 从我做起”为口号的环保意识培训宣传活动,得到了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
通过本次活动,不但使使公司全体员工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行,而且加强了每一个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更是让全体人员通过改变在生活中、工作中一些细小的环节,养成保护环境的吸光,用实际行动不断的实践我们“低碳办公 节约资源 从我做起”的环保理念、提高我们环境保护的意识。